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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  第五十一章 搂住她的腰

从未有女人如此地亲近阳光——因为她们怕被晒黑。

但是,她为何不怕?

仿佛亲近阳光,是她骨子里特有的某些东西,永永远远都不会改变。

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。

素女!

素女!!!

在他认识的所有人中,唯有素女一个人这么喜欢太阳。

她甚至把太阳称为“太阳公公”。

那是突如其来的一种激动。

他的心跳得几乎要奔出胸腔。

忽然想走过去。

走到她的面前,看着她那双眼睛。

然后,紧紧搂着她的腰肢。

素女!

已经死去的素女!

已经被渴死的素女!!!

素女没有死!!!

他还记得她那样的柔软,卷曲,就像一个孩子一般,面对糕点的时候,那种小孩子一般的贪婪和向往。

对了,就像她吃兔子肉的时候。

是的,所有的奇怪,忽然迎刃而解。

兔子肉,糕点——

她那样认认真真吃东西的态度。

素女也好,甘甜也罢。

容貌就算不同,但是,行为,不知不觉流露出来的肢体语言是一样的。

这奇怪的念头不知是怎么来的,他停下来,蹑手蹑脚的走过去,脚步很轻很轻,就像小时候他看到一只漂亮的翠鸟,以为这样悄悄地走过去,就能抓住翠鸟的翅膀。

近在咫尺。

他的手伸出去,几乎触摸到她的露出的臂膊。

臂膀并非雪白,而是一种晒过之后的小麦色。

但是,这更增添了一种自然而淳朴的诱人。

他听得自己声音微微在颤抖。

“素女!”

甘甜蓦然回头。

四周的空气凝滞了。

脸上的神色很奇怪:“王爷,你在叫谁?”

那是一种无可抑制的绝望,琅邪王后退一步,但觉嘴唇干得发涩,不,不是素女!她不是素女!!!

素女的眼神不是这样,素女的眼神就如太阳公公那么温暖,就算偶尔是迷离朦胧,但是,也纯洁无暇,善良天真。

可眼前的这双眼睛,实在是太冷了,就和冰山似的。

没有半点的温情。

也没有半点的朝气。

那是一双老于世故,毫无怜悯,随时随地充满了一种对生活的淡淡的嘲讽的目光。

让他想起那些突如其来的杀手。

只有把自己的命都看不顺眼的冷酷杀手,才会有这样冷酷无情的目光。

自己尚且不在乎,如何能在乎别人?

一个不懂得爱自己的人,决计无法真的爱上别人。

甘甜,便是这样一个不懂得如何是爱的女人。

尤其是她拿着一片阔叶的手,细皮嫩肉,没有任何的老茧。

不是素女那双割草磨得粗糙的手。

一个人的手,再怎样也不会变化得那么快吧?

什么样的易容术,都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吧?

不是素女!

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白痴。

素女已经死了。

是自己生生把她渴死饿死的。

也不知为何,身边的女人容颜如花,比素女漂亮许多,可是,他就是觉得冷——一种不可靠近的冰冷。

看来,一个女人再是漂亮,如果不可爱,也不会让人滋生亲近的念头。

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,问起了早就该问的问题。

“王妃,你怎会想到回来找我们?”

“不,王爷,我不是找你们!”

她非常平静:“是我的工作需要。”

工作需要!

他就是她的工作。

如果他死了,她可能暂时就失业了。

就这么简单而已。

“你说你是机械工程师?这个职位在夏盟主的大本营里算什么门派?也是他交给你的?”

甘甜呵呵大笑:“门派?不!这不是门派!”

“不是杀手的一种?”

“当然不是。事实上,我这一辈子还从未杀过一个人。”

琅邪王真的怔了一下。

这话,肯定不是撒谎。

她不是杀手!她不曾杀过一人!

可是,她干嘛要替夏原吉效命?

他忽然想起离别之夜所目睹的场景,那二人如何滚在地毯上……那样令人销魂的喘息声……

他不敢再想下去。

竟然觉得燥热。

浑身如被加了一把火。

那是突如其来的***。

在之前,他对她这样的女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。

可是,这火焰,烧得他欲罢不能。

但是,他不动声色!!!

一个女人,如果爱上了一个男人,当然可以为他做任何的事情。

包括肉体上的付出。

就像好多女人为了替男友或者丈夫还债,可以出去坐台当小姐挣钱。

她甘甜呢?

是为了夏原吉?

一切都是为了达成夏原吉的野心??

他强行把那种***压下去。

一个对别的男人如此痴迷的女人——他的确不愿意碰!

甘甜把他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。

她只是一笑而已。

琅邪王面色苍白,语言空洞无力:“王妃,我们该出发了。”

她嘴角的一抹笑意若隐若现:“是啊,我们必须连夜赶路。如果只是延迟了十天八天,也许新帝还不能太过拿它做文章。”

这一路上,琅邪王再也没有跟她讲过一句话。

几天后,终于见到了人烟。

那是一个分岔口。

左边是小道,右边是官道。

琅邪王站在中点,十分踌躇。

小道距离近,但又要翻山越岭,途中再遇到什么妖魔鬼怪实在是不好说。

但是官道,距离太远。

而且,众人行李失散,囊中羞涩。

一路上住店吃饭,不可能报一声“我是某王爷”,人家就不收你钱吧?

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。

王爷也有落拓时。

甘甜策马上前:“官道。”

短短二字。

秦舞阳和琅邪王对视一眼。

她也不看二人的眼色,只自言自语:“只可惜,我们身上没什么银两。”

周向海咋咋呼呼的:“王妃,你是在担心我们没有钱住店?我老周还有一块金子没被冲走,不会让你饿着……哈哈,这块金子可是镶在我的刀柄上的,这样才保住了……”

她笑起来:“老周,你抢过钱没有?”

周向海一愣:“小时候抢过。”

“现在还能不能抢?”

他摸摸自己的头,又看琅邪王,有点为难:“在军队里,王爷纪律严明,从不许抢劫。我十五年没有抢过了。”

琅邪王忽然道:“王妃叫你干什么,你不妨听听。”

她冲琅邪王眨眨眼。

“好,周向海,那你听着,今晚带两名弟兄进入前面的小县城,抢劫富户,能抢多少抢多少,但是,别被人家抓住了。”

周向海大喜:“好好好,王妃放心,老周绝不会那么不济事。”

“记住,稍稍打听一下,谁最有钱就抢谁。”

“明白。”

“抢了金银,立即回来。”

“是!”

她下令的时候,琅邪王没有过问。

这时候,他保持沉默。

前面是一座县城。

任何县城当然都会有大户。

周向海的目标是当地最为豪华的三栋房子,也是县城的三家首富。

众人在三十里外等候。

天色黑了,慢慢地又亮了。

周向海等三人纵马回来,三个大大的包袱,金银珠宝满满地三大包。

他一边擦额头上的汗水,一边问:“王妃,钱抢回来了,现在怎么办?”

“跑路!”

“干嘛跑路?”

“不跑路难道等人家追上来将你捉拿?”

丢失这么多财物,难道人家不报官不派出家丁追击?

众人恍然大悟,一看,王妃已经一马当先跑得老远了。

大家慌忙追上去。

琅邪王落在最后。

秦舞阳看了他一眼,二人心里都是同样的想法。因为他们已经逐渐明白甘甜到底是什么意思了。

一口气跑了100多里,大家才停下来。

又到了一个繁华的县城。

琅邪王依旧不做声,只看着甘甜。

她一马当先在前面,看着前面熙熙攘攘的行人。此时快到黄昏了,大家都在纷纷往家里赶。

“老周,你去找旅店,能有多豪华就有多豪华,此外,还要买许多衣服,能有多华丽,就有多华丽。另外,再雇一些当地的叫花子,无业游民之类的,能有多少就多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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