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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  54.番外二 其实,很爱很爱我(上)

“你好, 我叫欣唯。”从小到大,我都这样向别人介绍自己,只说名字, 刻意避开了姓氏。

大家也都喊我欣唯, 我以为避开了自己的姓氏就可以改变一些东西, 其实不然。

后来, 有个大学的同班同学, 酸溜溜地跟我说,汪欣唯,我们同学这么多年, 昨天我才听别人讲,总行的汪行长是你父亲, 你行, 真人不露相, 唉,家里放着这么硬的后台, 你还在这个破银行的小小储蓄所干个什么劲?!

我这样答,他是他,我是我,我为什么要按照他指的路往前走。

同学撇撇嘴说,你这是深在福中不知福。

我哼了一声, 没有说话。

你们都错了, 其实, 他不爱我。

小时候的记忆里, 只有奶奶。在那个亲切的小乡村, 有我最美好的童年。

浅浅的小河边,一棵歪脖子的大槐树, 同村的小伙伴天天一起在这里玩耍,捋树叶,打秋千,钓小鱼,捉小虾,窜上跳下,清凉的河水漫过脚背,我觉得自己就像奶奶故事中所讲的快乐天使,无忧无虑,享受阳光。

傍晚,手里攥着把野花,欢快地跑过那一片绿油油的麦田,袅袅的炊烟中,我扑进奶奶的怀里,伴着毕毕剥剥的燃烧声,柴火的碳香夹杂着米饭的香气,粗茶淡饭,是人间最极致的美味。

六岁的时候,两个陌生人出现在奶奶家里。

女的抱住我哭着说,欣唯,你不要躲,是我们对不起你。

男的站在我面前,皱着眉头沉默不语。

最后奶奶说,欣唯,你是听话的好孩子,跟你爸妈走吧,去城里上学,那里有比乡下条件好的学堂。

我哭,我闹,我跑,我躲,想尽一切办法都没能改变什么,我被父母带回城里上小学,这终究成了现实。

要求叫作爸爸的人,人们都称汪科长,老是有应酬;要求叫作妈妈的人,人们都称刘护士,老是上夜班。

一年级的我,脖子上挂着钥匙,放学后总是一个人在家,热剩饭,做作业,而他们,一周内总有几天要在我睡着后才回家。

所以我不喜欢他们,即使他们对我很好,我依旧觉得他们不像奶奶看起来那么亲,总是感觉像是隔了一层什么东西。

邻居的阿姨却总是夸我,你们家欣唯真不错,跟个小大人似的,真省心,不像我们家孩子,一会儿都离不开人,粘得很。

每当这时,父母都会笑,我就怨怨地瞪着眼睛看他们。

他们永远不会知道,我一个人放学回家迷了路,会哭;一个人开了门面对总也打不着火的炉灶,会哭;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写作业听到外面电闪雷鸣,会哭;一个人待在没人的家里想奶奶,更会哭……

原来,天使再快乐,也会有悲伤,可是很快,我又在别人面前看似无忧无虑地笑。因为我发现,只有这样,在外面快乐到极致,一个人回到家里才有勇气面对那份冰冷的孤单和内心的冰凉。

慢慢,汪科长成了副行长,刘护士成了护士长。

上初中的时候,奶奶去世了,父母带我回那个小乡村奔丧。我比所有的人都哭得惨,大家都赞扬,这孩子真懂事,不枉奶奶带大她。其实,他们都不明白,我是真的痛,一直以来内心深处只有奶奶一个亲人,以后她不在了,我就孤苦无依。

直到大学的时候,遇到了潇悦。

潇悦常常说,我是她的阳光,看着我肆无忌惮明媚的笑,她才觉得开心,才觉得人活着有意义,才能在暗淡的日子里活下来。

其实,我又何尝不是这样。表面看,我有很好的家庭,爸爸副行长,妈妈护士长,而我内心深处却依然觉得孤独,除了每月按时拿到生活费,不用打工维持之外,其他跟潇悦没什么两样。

所以我们互相支撑,形影不离。

和她一起吃饭的时候,我点价格高的荤菜,因为我知道,她一个人的时候,总吃最便宜的土豆,所以我把盘子里仅有的几块排骨通通夹给她,骗她说在家里吃腻了,或是在减肥,总之一定要让给她。潇悦每次都笑笑,并不拆穿我,夹给她就吃掉,很领我的情。

有人私下问我,你怎么天天跟潇悦走在一起,别人都不敢的,她那么漂亮,跟她站在一起,无形中就是美女的陪衬。

我笑,这有什么,没事,我甘当美女的陪衬。

其实,别人都不懂,她不只是我的朋友,姐妹,更是亲人。

就像她不能没有我一样,我也不能没有她。

她是我的骄傲,身边没有一个亲人,依然那么出色。如果我是她,肯定不能像她那样勇气十足地积极生活,虽然别人看来她平淡冷漠,但她一个人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,学业家教系务,样样出色,每件事都完成得那么有声有色。

人,既然活着,就要活得有滋有味,不可以颓废得消磨时光。她是我的动力,我为她,也为自己,快快乐乐。

后来,陈放出现了。

大三的时候,有次潇悦在科技楼门口等下课的我,我一出来,就见她抱着书,笑得弯下了腰。问她怎么了,笑得说不出话了,指着前方。不远处是一个男生,提着开水瓶,似乎要穿过科技楼到宿舍楼去,只是,衣服实在是诡异。

上身的T恤穿反了,前胸后背颠倒过来,白色的T恤在后背位置上凭空多出一个黑色的口袋,上面还插着一只笔,实在是太可笑了。

“哎,你的衣服穿反了,笔插在背后了。”我忍着笑,跑上去告诉他。

“哦,谢谢!”他低头看了一眼,然后脸红了,接着慌乱地快步走开。

那时候,还不知道他叫陈放。

记得那是个大热天,骄阳似火,我按照惯例每两周回家一次拿生活费,返回学校时,大汗淋漓,路过街口的KFC,就走进去,人声鼎沸的KFC,挤挤的一大帮学生模样的人,满满地占据着几张桌子,好像是在给谁过生日。我一口气点了两支甜筒,找了空闲的一角坐下来慢慢吃。

冰凉美味的甜筒,舒服的冷气,我美滋滋的,吃完一个,再吃另一个。一抬头,有个男生从那一堆人中走过来,站在我面前微笑,跟潇悦这个大美女在一起待久了,主动上来搭讪的帅哥我见得多了,况且他还不怎么帅,所以我没好气地问他,“干吗?”

只见他还是微笑着,脸皮厚厚的直接坐在我对面,“还记得我吗?”

见过他吗?我在想,“哦,上次,穿反衣服的那个,呵呵。”不错,这次终于把衣服穿正了,我笑。

他也笑,开始介绍自己,“我叫陈放。”

“你好,我叫欣唯。”

我还是想笑他,所以糗事重提,“那天,你怎么会把衣服穿反的?”

他解释,“熬了两夜写毕业论文,昏天黑地的,饭都没吃,宿舍里没一点水,方便面都没法泡,顺手拿过T恤看都没看就套上了。”

我乐不自知。

后来,几次在餐厅吃饭,又遇到了陈放,我们就慢慢熟悉起来。

他是穷人家的孩子,从山里走出来,不容易,所以他从本科到硕士,从来都是努力学习,不恋爱。

于是,我问他,那天在KFC,当着他那么多同学,为什么走上来要跟我搭腔,他说,没人会像我那样吃甜筒,用舌头慢慢舔着上面的冰淇淋,一点一点地很享受,吃得津津有味,最后剩了个蛋筒,看了一眼,大概是不喜欢,一下子扔掉了,再接着吃另一个,很有意思,所以吸引了他的目光,就走过去搭话。

我大乐,得意洋洋地问,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爱。

他回答,那时候其实没想认识你,就是怕人多你不好意思,所以走过去悄悄告诉你,你衣服前面沾了滴下来的冰淇淋,舌头不怎么利索,还炫耀似的舔着吃。

啊!我汗,抓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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